山东省企业民主管理工作清单
工作任务 | 工作措施 | 具体要求 | 责任单位 |
1.健全完善厂务公开民主管理领导机构和工作机制,加强组织领导。 | (1)坚持党的领导 | ①推动企业民主管理纳入党建工作总体部署。 ②落实《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(试行)》,推动将职代会制度建设纳入国有企业党建巡视工作内容。 | 责任单位:企业党组织 |
(2)建立健全厂务公开民主管理领导机构(以下简称领导机构) | ①企业负责人担任领导机构负责人。 ②明确负责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的机构。 ③及时调整充实领导机构组成单位和人员。 | 责任单位:企业行政 牵头单位:企业工会 | |
(3)健全完善工作机制 | ①明确领导机构成员单位和办公室组成人员,确定工作职责。 ②建立健全领导机构工作会议、文件会签、调查研究、选树宣传等工作制度。 ③健全完善领导机构办公室工作机制,建立工作例会、信息报送、财务管理等工作制度。 | 责任单位:企业领导机构 牵头单位:企业领导机构办公室 | |
(4)保障工作经费 | 领导机构的工作经费应当列入行政预算,专款专用。 | 责任单位:企业行政 | |
1.健全完善厂务公开民主管理领导机构和工作机制,加强组织领导。 | (5)统筹推进工作 | ①根据《企业民主管理规定》《山东省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条例》《山东省厂务公开条例》出台相关实施办法、实施细则,并抓好落实。 ②结合实际,制定企业民主管理工作规划和职工代表培训规划,抓好工作落实,确保目标实现。 ③落实《国有企业公司章程制定管理办法》,推动将企业民主管理工作纳入公司章程。 | 责任单位:企业领导机构各组成部门 |
(6)强化质量评估 | ①结合实际,落实企业民主管理质量评估机制或出台相关实施办法、实施细则。 ②结合年终总结,开展企业民主管理工作评价,加强对评价结果的运用。 | 责任单位:企业领导机构各组成部门 | |
2.推动职代会规范化运作,落实职代会职权,保障职工参与管理和监督的民主权利。 | (1)选好职工代表 | ①依规合理确定职工代表人数。 ②职工代表中一线职工和科技人员的比例应当不低于百分之七十。主席团中,工人、技术人员、管理人员不少于百分之五十。 ③职工代表应当由职工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直接差额选举产生。 ④完善职工代表竞选、述职评议制度。 ⑤对出现不能正常履职或失去职工信任等情况的职工代表,应按程序进行罢免,并及时补选。 | 责任单位:企业工会 参与单位:企业行政 |
2.推动职代会规范化运作,落实职代会职权,保障职工参与管理和监督的民主权利。 | (2)规范召开会议 (具体会议流程附后) | ①按期换届,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。 ②认真落实职代会职权,制定或修改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方案,提交职代会审议或审议通过。 ③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合并、分立、改制、解散、破产实施方案中职 工的裁减、分流安置方案必须经职代会审议通过。坚持职代会民主评议企业领导人员制度,加强职工民主监督。 ④重大事项的表决,应当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分项表决。 ⑤依法应当提交职代会审议的事项而未提交的,企业就该事项作出的决定无效。 ⑥职工代表大会与会员代表大会应分别召开,不得互相代替。如在同一时间段召开的,应分别设置会标、分别设定会议议程、分别行使职权、分别作出决议、分别建立档案。推动建立职代会预审制度。 | 责任单位:企业行政 协调单位:企业工会 |
(3)监督落实会议决议 | ①及时向职工公开职代会通过的有关事项。 ②对职代会决议、决定的落实,集体合同的履行等工作进行专项巡视检查,建立常态化的情况通报、协调和督促机制。 ③每年对企业职代会运行质量进行评估,根据评估情况,研究提出整改意见,抓好整改落实。 | 责任单位:企业工会 参与单位:企业行政 | |
(4)发挥职代会联席会议作用 | ①完善联席会议召开程序,合理确定协商议题。 ②抓好联席会议决议的落实,做好公开工作。 ③联席会议协商解决的重大事项,提请下一次职代会确认。 | 责任单位:企业工会 参与单位:企业行政 | |
2.推动职代会规范化运作,落实职代会职权,保障职工参与管理和监督的民主权利。 | (5)保障职工代表发挥作用 | ①认真组织开展职工代表的培训,确保职工代表在一届任期内至少接受一次履职能力培训。 ②积极开展优秀职工代表提案征集活动,规范提案征集流程,提高提案质量。 ③职工代表培训经费应列入行政预算,足额保障培训经费。 ④建立职工代表保护、申诉等制度,保障职工代表依法履职。 | 责任单位:企业工会 参与单位:企业行政 |
3.落实厂务公开制度,实现企业重大决策和经营管理的科学化、民主化。 | (1)依法确定公开内容 | ①根据企业类型,按照《山东省厂务公开条例》确定公开事项。 ②企业改革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和职工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,必须通过厂务公开广泛听取职工的意见建议。 | 责任单位:企业行政 |
(2)规范组织公开 | ①按照制定方案、征求意见、审查审批、实施公开、监督检查、限期整改、通报情况和归档管理的程序组织实施。 ②根据公开内容选择适当公开形式。 ③按照公开内容和公开形式确定和落实公开时限。 ④综合运用各种手段,增强公开的广泛性和时效性。 | 责任单位:企业行政 | |
(3)加强监督整改 | ①落实厂务公开检查考核制度。 ②采取意见箱、监督电话和其他信息平台,接受职工投诉、举报,征求、了解职工意见建议,并将采纳、整改情况予以公开。 ③开展厂务公开自查,接受上级厂务公开民主管理领导机构的检查考核,对检查考核发现的问题,制定整改措施,抓好整改落实。 | 责任单位:企业行政 | |
4.落实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制度,保障职工代表有效参与公司治理,切实发挥监督作用。 | (1)建立完善制度 | ①依法在公司章程中明确职工董事职工监事的具体比例和人数。公司在设立(改制)初始阶段,依法在董事会、监事会中预留职工董事职工监事的席位。 ②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和监事不得兼任职工董事,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和董事不得兼任职工监事。 | 责任单位:企业行政 |
(2)推动作用发挥 | ①明确职工董事职工监事的职权、义务和责任。 ②职工董事职工监事每年至少一次向职代会报告工作,接受监督、质询、民主评议。 ③依法按程序罢免不称职的职工董事职工监事,并及时补选。 | 责任单位:企业行政 | |
(3)加强履职保障 | ①制定并落实培训、调研等制度,为职工董事职工监事能力提升、发挥作用提供保障。 ②及时提供履职所需要的各类相关资料和信息。 | 责任单位:企业行政 | |
5.落实在企业中建立工会与行政沟通协商机制,确保职工合理诉求及时有效解决。 | (1)明确协商内容 | 协商内容包括涉及职工合法权益和切身利益的相关问题、职工在日常生活中遇到的现实困难和问题、职工对改善企业生产经营管理等合理化建议有关情况等。 | 责任单位:企业行政 协调单位:企业工会 |
(2)规范工作流程 | 按照“征集协商议题(与行政前期沟通确定议题)--确定协商人员--召开协商会议(确定解决事项,确定承办部门、人员,确定办结时间)--工会督导办理--开展满意度测评--建立工作台账”的流程组织实施。至少每季度召开一次沟通协商会议。 | 责任单位:企业行政 协调单位:企业工会 | |
(3)丰富协商形式 | 利用微博、微信等现代化手段,运用民主恳谈会、民主议事会等沟通协商平台,积极开展会议式、团体式、动态式等形式多样的沟通协商。 | 责任单位:企业行政 协调单位:企业工会 |
备注:事业单位、民办非企业单位参照执行。